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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浩律师 李浩 律师、专利代理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810045101;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号:4432942505.4;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社会职务: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粤港澳大湾...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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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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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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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广州商标律师|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还会侵权吗?

广州商标律师|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还会侵权吗?

 

有人问,我使用的商标是自己有注册证的,这还会侵权吗?

商标侵权 

答案是:可能会。理由如下:

如果你使用商标超出你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超出注册类别使用的时候,很容易构成对他人在该相同或类似商品及服务上的注册商标权的侵害。因为商标是按类别注册的,并且只能使用在核定的商品及服务范围内。

此外,如果你的商标在注册时已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例如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驰名商标近似,或者与你的交易对象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以及与他人在先产生的企业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网络域名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类型的权利相冲突,你的商标使用行为就会构成侵权。

总地来讲,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及合理原则,否则极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广州知识产权三证律师、商标律师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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